◎ 康熙字典解释
【卯集中】【手字部】 捌; 康熙笔画:11; 页码:页433第18
【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八。破也,分也。又擊也。【淮南子·說林訓】解捽者不在於捌格,在於批伔。 【集韻】同扒。 又官文書紀數,借爲八字。【正字通】秦法,凡數目字文單者,取茂密字易之。一作壹,二作貳是也。◎按秦諸惟一二三改易,四以下仍用本文,徐氏始收附捌字,今則一至十字改,非秦之舊也。 又【集韻】必結切。與?同。捩也。 又筆別切。讀若分別之別。與扒同。亦剖分也。 又皮列切。讀若離別之別。義同。 又【唐韻】百轄切。【說文】《方言》云:無齒杷。从手別聲。【急就篇】捌杷。【師古註】無齒爲捌,有齒爲杷。皆所以推引聚禾穀也。 又博拔切,音八。同朳。〇按集韻从木作?。別見木部。考證:〔【淮南子·說林訓】解梓者不在於捌格。〕 謹照原文梓改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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