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劳动法对被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每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由当事人约定。它可以是一次性付款,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佣金付款或额外预付入场费的佣金付款。约定支付佣金的,可以按照专利实施和使用技术秘密后的产品价格、新产值、利润或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也可以按按照其他商定的方法。佣金支付的比例可以是固定比例,也可以是逐年递增的,也可以是逐年递减的。约定支付佣金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相关会计账目的方式。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员工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月薪是指当劳动合同解除或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运人使用同一运输方式时,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全部运输责任。损失发生在某段运输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解除和职工薪酬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根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第十二章借款合同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在签字或盖章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合同。章系统;
(三)严重的中介合同纠纷、玩忽职守、渎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按照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应当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支付运费、仓储费等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根据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第十条合同形式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瑕疵担保责任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更导致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或者裁减职工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应提前向当事人提出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0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员工意见后,将裁员方案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可进行裁员:
(一)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组;
(二)发生非承租人责任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或者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租或者不支付租金;由于部分或全部租赁财产部分损坏、灭失,致使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严重困难;
(三)企业改制、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4)其他基于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员时,应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家庭中无其他员工,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抚养。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应当通知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减少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基本义务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因此,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了解到,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将终止:(1)债务已发生(二)合同终止;(三)债务相互抵消;(四)债务人应当依法提存标的物;(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为同一人;其他情况。在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补偿标准以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为依据,并了解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和员工补偿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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