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全市学校201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2025-05-03  阅读 30  评论 0

摘要:各县(市、区)教育科学局,各级学校: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和教学实际,综合分析判断,我市

各县(市、区)教育科学局,各级学校: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和教学实际,综合分析判断,我市现对小学寒假时间进行调整2021年情况如下:

1.调整假期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由1月30日调整为1月19日。

2、高中一、二年级放假时间由2月6日调整为1月26日。

3、高三放假时间不做调整,放假时间按原计划2月6日。

4、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安排。

二、相关要求

1.加强健康教育。各县(市、区)教育科学局和学校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要求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教育引导,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强化师生“非必要非出行”防控新意识和“非必要的非组织”。

2.科学有序离校。各县(市、区)教育科学局和学校要安排师生错时错峰离校(园),确保离校(园)师生基本人数明确,并且可以跟踪回家的旅程。

3、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家长要督促孩子自主学习、科学锻炼,引导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劳逸结合,按时作息,保证睡眠,保持良好的心态。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遵照医嘱留院观察。

4.实现“四禁”。放假期间,中小学严禁组织全校、校际聚会活动;严禁中小学校为学生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严禁学校在假期期间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组织线下化妆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5、做好开学前的调查。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临汾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和2021年春季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临交济[2020]45号)文件要求要求在返校前准确掌握师生行动轨迹,加强排查,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控、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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