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幼儿园:
以下是关于2020-2021学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放假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
(一)教学质量考核时间
1、高中基础年级:2021年1月27-31日。
2、初中基础年级:2021年1月19-20日;
三年级:2021年1月27-28日。
3、小学:2021年1月19-20日。
(2)寒假时间
放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不迟于2021年1月28日(农历腊月16日);普通高中假期不迟于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23日)。
接受请假时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2月27日春季开始报名,3月1日正式开学。
对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成绩,要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和控制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教
做[2015]6号)本着自愿原则,对学生进行答疑辅导。学生不得组成统一班级或安排新班级,时间不得超过7天,不得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节假日安全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格执行。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放假前,组织师生开展疫情防控和假期安全专题教育,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家长会、宣传资料、家长信、手机短信等。以其他方式将学生寒假安全须知告知家长,引导他们做好孩子假期疫情的防控、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防止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其他安全事故。学校必须建立假期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不得隐瞒、拖延。
(二)严格执行各项“减负”规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减负”规定。严禁学校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和未毕业的高中生到校补课、集体上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部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加、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种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繁重的课业负担。县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学校寒假期间集体补妆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等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亲近自然、文明、勤俭节约、改风换骨等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军、敬老助残等,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假期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假期上网的教育和管理,让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侵害。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从严节约,反对浪费,
远离毒品,避免淫秽、暴力等不良影视作品和书籍,不进入商业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社交网吧,不参与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戏,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远离邪教,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让师生过一个文明、温馨、吉祥的春节。
(4)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合理设置学生假期作业的内容和形式,避免重复、机械的书面作业,鼓励学生做“九百”学习和实践活动,如:课外阅读、劳动实践、体育锻炼、科技生产、社会调查等,引导学生科学规划寒假个人学习时间。
(5)开学前做好准备。开学前,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提前上班,安排开学事宜。开学后要结合强化教育周的活动,以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展示学生假期生活的收获和经验,表扬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