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系统工作日为250天,月系统工资天数为21.75天。
1、《劳动法》没有规定每个月的应勤天数。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
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此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3.季度工作日:250天÷4个季度=62.5天/季度,月发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工作时间、休息和假期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三十七条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执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劳逸结合的措施。
1、工时计算:
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节性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度
每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时计算: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时。
2、日工资与小时工资的换算
根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时不排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假日。根据这个,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数
时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数×8小时)。
月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
提醒: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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