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有权变更广告内容。
2、汽车座套广告位租赁合同
3、广告形式: 座椅座套广告
4、广告形式:座椅座套广告。
5、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6、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7、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8、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解除:
9、甲乙双方的保密及其他不作为义务
10、广告位置: 汽车内座椅头部位置。
11、甲乙双方的保密及其他不作为义务:
12、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13、广告规格、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为准。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广告规格、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资料为准。
16、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7、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广告费用。
1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9、广告发布车辆、线路、价位:(根据情况选择)
2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21、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时开具相应数额的收据交付乙方。
22、甲方应在付款期限之前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交付乙方
23、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4、乙方用于广告发布的媒体附属设施或材料属于乙方所有。
2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诉讼和仲裁。
2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7、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8、广告费用包含:媒体租金、维护费及安装费、税收等相关费用。
29、乙方如需续约,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
30、广告发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最终上画时间为开始租赁时间)
31、甲方如拟变更其指定账号,应在甲方的汇款日期届满前两周书面通知甲方。
32、租赁期限:201X年7月1日至201X年12月31日(以最终上画时间为开始租赁时间)。
33、如乙方变更广告内容,甲方需无条件配合完成旧广告的撤换和新广告的安装。
34、如因清洗、维护等原因造成广告需停运的,甲方需电话告之乙方相关负责人。
35、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意见。
36、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广告位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如有虚假双倍赔偿乙方相关费用。
37、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9、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于甲方完成座椅座套安装后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以现金形式付给甲方。
40、每部车半年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广告费用包含:媒体租金、维护费及安装费。
41、付款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安装完成后5-10日一次性付当年费用,以后每年6月30日前付当年6月到下一年5月费用。
42、本合同因上述原因终止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自行承担费用,广告发布费按实际发布期限进行结算。